中央大学人权中心暴力预防教育在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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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指南

- 通过性骚扰、性交易、性暴力、家庭暴力预防教育,提高校内成员的性别平等意识,营造更加平等和相互尊重的人权校园。请大家积极参与和关注。

- 残疾人意识提升教育及职场内残疾人意识提升教育同样属于法定义务教育。 

教授/讲师、教职员工

- 每年必须完成性骚扰、性交易、性暴力、家庭暴力预防教育各1小时以上,共计4小时。

- 另需完成残疾人意识提升教育及职场内残疾人意识提升教育各1小时以上。

 本科生、研究生

- 每年必须完成性暴力、家庭暴力预防教育各1小时以上,共计2小时。

- 另需每年完成残疾人意识提升教育1小时以上。

 

  法律依据

- 《性别平等基本法》 第31条

- 《防止性交易及受害者保护法》 第5条

- 《防止性暴力及受害者保护法》 第5条

- 《防止家庭暴力及受害者保护法》 第4条之3

* 依据上述法律,教职员工(教授/讲师)需每年完成4项暴力预防教育(性骚扰、性交易、性暴力、家庭暴力),学生(本科生/研究生)需完成2项暴力预防教育(性暴力、家庭暴力),每项课程每年须不少于1小时。

- 《残疾人福利法》 第25条(社会认知改善), 《促进残疾人就业及职业康复法》 第5条之2(职场内残疾人意识提升教育)

  

 未完成教育的影响

 - 本校为配合政府政策,自2017学年第2学期全体学生代表会议、2018学年第1次教务委员会议及大学运营委员会等决议开始,对未完成教育者施行以下处罚措施:
  •  教职员工:无法录入授课计划书
  •  学生:无法查询成绩
  •  职员:未完成法定教育(2小时)

 - 受教育情况需上报政府,并在大学信息公开平台(大学Alimi)上公示。请全体校内成员每年按时完成相关教育。

 

  咨询联系方式

- 暴力预防教育 ☏ 02-820-6907~10, 031-670-3162~3

- 残疾人意识提升教育 ☏ 02-820-6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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